关于龙岗区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根据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型,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关注以下项目(更多项目类型可查阅附件1申报指南):
1、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5000万元配套扶持;
2、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给予不超过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其中: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最高300万元配套;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最高200万元配套;
(2)深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最高100万元配套。
往年获批情况:2019年申请的配套扶持项目获批金额均为到账金额25%;龙岗区科技项目配套仅支持科技类项目,不支持经济金融类项目。
4、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市重点实验室、市众创空间)
不超过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二、 申报条件
1、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
(1)已获立项的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中的“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十大海外创新中心”。
(2)获得立项且上级财政拨款到账后1年内提出申请。
2、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1)配套项目于立项两年内提出申请;
(2)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到账后1年内提出申请。
3、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1)已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广东省及深圳市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众创空间等,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2)配套项目于立项2年内方可提出申请。
三、申报流程
1. 在线填报
(1)申请人首先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203.91.36.116/company)以手机号注册,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能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填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
(2)上传附件材料
·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a.申请深圳市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的申报材料;
b.深圳市认定项目的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c.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国家和省、市创新平台项目配套扶持
a. 申请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的申请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国家或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
b.国家、省、市下达批准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c.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四、截止时间
1、电子材料:
本年度实行分批次申报,首批申报请于2020年5月26日前提交,并完成网上初审核。
2、纸质材料:
请于2020年5月27日前由申请人自行打印,黑白双面,一式3份,签字后,交至科研处安排胶装和盖章。
如未在限定时间内提交,请自行完成胶装(白色皮纹纸封面)并于5月28日交至科研处。
五、 联系方式
李洁琼,jenniferli@cuhk.edu.cn,1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