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空调采购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空调采购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范围为:
1.本次采购均为一拖一分体式空调,共845台。室内机形式包括壁挂式、柜式、四面出风天井式,具体详见清单。
2.上述空调的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50天(含安装调试),安装施工质量质保期不少于2年,空调整机包修期不少于6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供品牌厂家、经销商、代理或厂家授权单位;
3. 三年内具有单个合同额超万的空调工程施工成功案例;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公司在深圳市有常驻专业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学校维保;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报名投标
我校将按照合格投标人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预选,并针对合格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2. 报名文件的组成
报名人需提供以下公司资质材料(能证明符合我方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文件需密封,封面应标明公司名称。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 为所供品牌厂家、经销商、代理或厂家授权单位;
4. 提供近三年内单个合同额在万以上的空调工程合同复印件;
5. 在深圳市设有常驻专业人员的相关材料文件。
3. 投标报名保证金:
投标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经招标单位资格审核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报名方,招标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
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五、报名及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16:00;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27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