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逸夫书院家电采购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逸夫书院家电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逸夫书院家电设备,包括冰箱(对开门27台,双开门9台)、微波炉(36台)、抽油烟机(36台)、消毒柜(9台)、内嵌式电磁炉(36台)、家用洗衣机(7台)。
本工程工期为30天,保修期至少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供品牌厂家、经销商、家电卖场、代理或厂家授权单位;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3日16: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4273702
六、投标文件组成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与正/副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拷贝在光盘,没有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 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在光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