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深港创新圈A类项目的通知
各位:
大家好!2019年深港创新圈A类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简介
深港创新圈A类项目是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香港创新科技署联合征集、联合评审、联合资助。即深港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各自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涵盖: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
二、资助强度及研究期限
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预算(我校申请人申请)经费的50%,最高3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申报条件
1. 香港合作单位应当是香港公营科研机构(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即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资讯及通讯技术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2.需与香港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
3.我校和港方需分别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单方申请无效。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 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
注:已有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帐号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填报;未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8月5日前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 nikkichen@cuhk.edu.cn 开户。
2. 上传至系统的附件材料包括: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参考附件1);
b.香港合作单位向香港政府提交的项目申请书;
c.与港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需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
d.项目负责人提供知识产权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只需提供论文首页)、专利证明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非必须,选择提供);
e.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需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相关手续证明(如涉及,伦理证明模板可向科研处索取);
f.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模板见附件2);
g.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以上附件材料上传需提供PDF彩色扫描版。
五、注意事项
1.深港两方提出的项目必须是同一项目,双方申请书的研究内容按照合作协议的分工分别进行编写;
2.合作协议须加盖深港双方单位公章且有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名;
3.限项规定:本年度申请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创业项目、可持续发展专项、国际合作、深港创新圈、孔雀计划、优秀人才培育项目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请1项,申请和正在承担(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六、截止时间
1. 网络提交:2019年9月5日前网上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将进行审核并反馈;
2. 纸质材料:各申请人按附件4-附件制作模板自行制作附件电子文档并于9月13日前发送至275250801@qq.com, 经科研处审核后自行双面打印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材料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科研诚信承诺书需为原件),最终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所有项目组人员(含带头人)签字),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胶装成册后于9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陈宁馨 0755-23515205 nikkichen@cuhk.edu.cn
高 尚 0755-84273269 kevingao@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