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和省规划办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课题指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五、注意事项
1. 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本周内联系科研处Judy并于2月2日前把申报书发送至judyzhu@cuhk.edu.cn,我校将通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
2.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2月15日之前的,或在2月15日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六、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请见附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课题申报截止时间
电子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5日;纸质版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6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Judy:0755-84273260,judyzhu@cuhk.edu.cn。
附件三: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四: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