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UHK(SZ)20160080
2、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车辆租赁服务
3、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车辆租赁服务。为解决大学日常交流、会务接待、教职员工班车、上下园交通用车等需求,需进行车辆租赁服务招标。目前大学在校教职员约400人,学生约2000人,2017年9月
份预计总人数会增至4000人左右。日常用车可分为广东省内用车及深港过境用车,使用的车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商务车、中巴、大巴。
三、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1年,即为:2年服务期结束时,如果通过大学绩效评估后,可再续约1年。
四、合格投标方的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含车辆租赁,并运行3年以上。
3、车辆使用性质须为营运车辆,车龄均要求5年以内。
4、为本项目服务的司机均为投标方正式员工,并承诺随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效证明文件供招标方查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六、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421室财务处
2. 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
3.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4日11: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273707
邮箱:tender@cuhk.edu.cn
七、投标文件组成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与正/副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拷贝在光盘,没有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 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在光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