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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及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17.04.28
  • 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70033)电脑及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UHK(SZ)20170033    
2.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电脑及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电脑及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
为了满足大学日益增大的教学、科研和办公需求,学校拟计划在2017年采购300台办公用电脑,800台教学用机,200台实验室用机,20台笔记本电脑(高),40台笔记本电脑(低)以及30台打印机。
招标方按需求分批采购,投标方下单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设备。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在深圳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有效证明)。
3、投标人须出具所投设备品牌的代理商证明(原件备查)。
4、投标人具有三年内教育行业200万以上的同类(电脑或打印机)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以及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够清晰的显示项目的内容以及金额)。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邮件中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0日(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tender@cuhk.edu.cn

 

六、投标文件制作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与正/副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拷贝在光盘,没有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 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在光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