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055)乐天二楼清真餐厅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延长截标时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170055)乐天二楼清真餐厅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延长截标时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乐天楼二楼清真餐厅对外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因投标数量不满足大学要求,现延长截标时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UHK(SZ)20170055
2. 项目名称:乐天二楼清真餐厅对外承包经营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乐天楼二楼清真餐厅运营管理。清真餐厅位于乐天楼二楼,其中就餐大厅面积约为360平方米,后厨、仓储及售卖间面积合计约为210平方米,大约可容纳300个座位,就餐时间段内(以2小时计算)大约可满足500人左右就餐。
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经营年限为2+1模式,即2年合同期满后,若中标方通过学校综合考核,可续签1年合同。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 公司成立年限在5年以上,具备餐饮相关经营范围,有清真餐厅或专门的清真窗口经营管理经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餐饮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需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索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邮件中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421室财务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组成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与正/副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拷贝在光盘,没有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 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 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在光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