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总览
— 公告 —

艺术展览服务项目(2017010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公告

  • 2017.10.30
  • 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70102艺术展览服务项目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截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1点,因投标人数不满足我校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截至时间至2017年11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其它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如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艺术展览服务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UHK(SZ)20170102
2. 项目名称:艺术展览服务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艺术展览服务项目所需物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展示设计,布展、撤展及相关方案的实施。全年预估需安排艺术展览服务项目约7个,项目合同期为“1+1”模式,第1年合同期结束后,若中标方通过招标方考核,合同可续签1年,按实际艺术展览服务项目实施的数量进行结算。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需有近两年博物馆、美术馆或画廊艺术展览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邮件中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tender@cuhk.edu.cn
 

 

六、投标文件制作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两个单独密封袋包装,具体要求如下:
 密封包装文件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正2副,相应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本包装文件内不可包含报价相关信息。
 密封包装文件2:报价文件,1正2副,相应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
 没有电子文档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 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

照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