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通知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详见https://www.sinoss.net/2018/0122/80373.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三、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 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a.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b.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评审书》(附件)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
(3)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六、截止日期及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并于2018年3月12日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者本人签字,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交科研处。
(2)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也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申报项目。
(3)每个申请者限报 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 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 其 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要按照“靠近优先”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
如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Judy:842-7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