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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的通知

  • 2018.04.12
  • 公告
关于申请“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的通知

一、申请对象

       服务于龙岗区企事业单位且纳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的A、B、C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杰出人才的,要求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2、申请人为其他类“深龙英才”的,要求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有子女的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

       已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当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满1年后申请“深龙英才”安居保障。

       注:

       1.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2.未拥有商品住房指在申请受理之日在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商品住房。

 

二、补贴标准

       1、杰出人才:10000元/月;

       2、其他A类人才:5000元/月;

       3、B类人才:4000元/月;

       4、C类人才:3000元/月。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备注

1

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人才安居申请表

原件

2

附件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

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

(已婚必须提供)

复印件

1

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

申请人婚姻材料

复印件

 

1

1.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2.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再婚的提交结婚证及离婚材料;

4.丧偶的提交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5

银行账户信息

复印件

1

深圳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

6

人才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深龙英才证书或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其他人才认定证书

 

 

 

四、受理时间

       日常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准备好相关材料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陈亚萍,电话:73262,EMAIL:chengyaping#cuhk.edu.cn

 

附件:龙岗区“深龙英才”人才安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