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顶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0031)智慧校园顶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智慧校园顶层设计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智慧校园顶层设计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
为借鉴国际一流高校的信息化建设的理念和思路,统筹考虑“智慧校园”建设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重复建设、应用脱节、数据孤岛等问题,学校需要从定位全球一流高校的目标设计未来智慧校园蓝图体系,系统化、高效的推进未来五到十年学校的智慧校园建设,有效支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国际化发展,保证未来智慧校园建设的成功。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180天。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万元。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具有智慧校园规划或顶层设计咨询服务的项目案例且合同金额不少于壹佰伍拾万。
四、招标方式
1. 报名投标
我校将按照合格投标人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预选,并针对合格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2. 报名文件的组成
报名人需提供以下公司资质材料(能证明符合我方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条件),文件需密封,封面应标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骑缝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3. 报名保证金证明及收取招投文件的邮箱;
4. 具有智慧校园规划或顶层设计咨询服务的项目案例且合同金额不少于壹佰伍拾万,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报名保证金:
报名人需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经招标人资格审核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报名人,招标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合格投标人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
(注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报名方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其报名文件视为无效)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人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五、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报名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6:00,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273703
六、注意
1.报名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名文件无效:
(1) 报名文件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
(2) 报名文件未加盖报名投标方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3) 有保证金要求,报名方未交保证金。
(4) 逾期送达的文件。
(5) 未按规定要求准备报名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涂改处没有法定代表人印鉴。
(6)涉嫌串标或者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
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名人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文件的;
(2)报名人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报名人涉嫌串标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