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溯源、致病及防治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启动专项项目,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发病机制、疾病防治等相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联合研究。本专项项目鼓励学科交叉,用新的科研范式理念系统解决关键科学问题,从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
1、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构、功能、感染关键靶点及作用机制,以及不同冠状病毒差异性研究。
2、新型冠状病毒溯源、变异与进化,以及新技术与“科赫假说”的再认识。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机制,以及重症救治和医院感染防控的基础研究。
5、冠状病毒应急疫苗和通用疫苗的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资助额度
1、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年3月15日-2022年3月14日,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150万元/项。
三、申报流程
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申请书。申报系统中申请代码1选择微生物学(C01)、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或者预防医学(H26)所属申请代码;“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
※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凭原有账号直接登录,未有申报系统账号的老师请于2020年1月30日前将本人姓名、职称、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提交经科研处审核的正式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亲笔签字后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一式一份,可单面打印),有关特别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至科研处。
四、注意事项
1、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2、1个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个。
3、申请人应根据本项目拟资助研究方向确定研究内容。新型冠状病毒属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安全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均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学校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审核证明,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申报系统附件应上传扫描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申请人应严格遵守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五、截止时间
1、2020年2月4日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
2、2020年2月9日前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经审核的正式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项目组所有成员亲笔签字和合作单位盖章(如有)后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一式一份,单面单独打印)及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因项目申请书需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人逾期提交的将不再报送,谢谢合作!
联系人:高 尚 84273269 kevingao@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