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扶持计划申报通知
2020年深圳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及提升项目)扶持计划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详见附件一):
(一)高端装备制造
(二)海洋经济
(三)生物医药
(四)数字经济
(五)新材料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
(七)绿色低碳产业
二、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
1、扶持方式:分阶段资助。
2、工程研究中心组建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3、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申报条件
1、必须符合相关规划重点支持领域。
2、申报团队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须提供相关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附相关合同或协议)。
3、扶持计划分为组建和提升。申报提升项目的,须已获批组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已于2019年11月30日前获得通过验收的正式通知。
4、项目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5、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相关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6、申报项目应有新增建设投资,其中组建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提升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进行。
1、与科研处联系,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备案。
2、项目资金申报报告和附件制作。请下载附件二、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和附件制作,作为编写参考。
3、资金申报报告和附件经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7:00。
六、注意事项:
1、 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简洁,可命名为“深圳XXXX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提升)项目”。
2、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联系人:骆 燕, 23515207,luoyan@cuhk.edu.cn
李洁琼,23515201,jenniferli@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