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详情如下:
一、岗位要求
珠江学者岗位原则上在二级学科以上设置。同一学校已设岗的学科,其涵盖的下一级学科均不再设岗。学科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或教育部公布的高校自设二级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
我校可申报设岗学科包括:
- 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应用经济学。
二、珠江学者聘任类型
“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置三种珠江学者聘任类型,分别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每个珠江学者岗位可同时聘任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各1名。特聘教授采取分段聘任的方式,首聘期3年,首聘期满考核合格,续聘2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讲座教授聘期不超过3个年度,每年度在聘任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青年学者聘期3年,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三、珠江学者人选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中医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聘任人选,须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后独立或以第一导师身份完整培养完一届博士生。近三年获得博士授予权学科对应的人选或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的人选,不受此条件限制。本科高校具有教授职称的人选,应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近5学年或担任教授后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特聘教授人选应能够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高端学术团队,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聘期内至少培养2名高校青年教师,其中省内其他高校不少于1名)。
(二)讲座教授人选有关条件。
珠江学者讲座教授人选必须是高校面向我省教育系统外或省外、国(境)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三)青年学者人选有关条件。
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国内应聘者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聘任人选,须担任研究生导师。近三年从国(境)外引进人才不受此条件限制。具有教授职称的人选,应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近5学年或担任教授后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国(境)外应聘者应具有在世界知名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崭露头角,近五年来业绩成果突出,获得国内外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四)其他条件
1. 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推荐人选已到我省高校在职在岗工作的,其相关信息必须已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有关要求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2. 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的,在推荐同时须征得人选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或任职单位党委同意,被聘任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即辞去校级领导或行政处室正职负责人职务。申报时,推荐人选要提交书面辞职保证书,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在报送材料中作出书面说明。
3. 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
(1)珠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聘期内或期满人员(珠江学者青年学者期满后可申报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2)近两年连续申报且均未通过评审的人员。
(3)之前申报评审通过但未上岗或上岗后退出的人员。
4. 不接受以下人员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入选国家级、部级或我省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等入选人员。“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青年人才项目人选培养协议期满后可申报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四、申报名额
每所高校申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人,讲座教授人选名额不限。
五、经费支持
1.珠江学者在聘期内享受由省财政发放的岗位津贴。特聘教授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为每人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
2.高校要为珠江学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对珠江学者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资助经费为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资助经费为30万元以上,资助项目纳入学校重点项目计划管理。高校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在《申报表》中明确并承诺给予上岗珠江学者提供的项目资助经费金额以及搭建的平台项目。
请各学院在4月28日前把推荐申报的人选告知科研处,申报材料等要求请查看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Judy:73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