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通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已启动,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的专项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网络、先进材料、新能源、化学、海洋装备、物联网、生物医药、5G等领域(各专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实施周期与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各专项具体资助额度参阅附件1-申报指南。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国家机关不能参与申报;
3、我校需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分工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研究负责人签名,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4、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限项具体规定请参考申报指南;
5、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与全职工作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
6、该专项为合作研究项目,我校及境外合作单位需分别向本国主管部门申报,单方申报无效;
7、其他要求请参考附件1-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两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上传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
(2)项目评审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vice.most.gov.cn ) 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及证件号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1日前在线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无需打印纸质材料(项目正式申报书填写由科研处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