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总览
— 公告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ICP刻蚀机采购项目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

  • 2017.01.11
  • 公告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60084)ICP刻蚀机采购项目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截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6点,因投标人数不满足我校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截至时间至2017年1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公告如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ICP刻蚀机采购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CUHK(SZ)20160084

2. 项目名称:ICP刻蚀机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内容为:

感应耦合等离子刻蚀设备(简称ICP刻蚀机)一台。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120天,保修期为1年。

三、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ICP刻蚀机相应制造商、有效资质的总代理商的经销或授权证书。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经销或者代理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 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1:00(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273707

邮箱:tender@cuhk.edu.cn

六、投标文件制作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与正/副本完全一致的电子版1份。

电子版请拷贝在光盘,没有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文件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在光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