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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2017年度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知

  • 2017.05.02
  • 公告
关于龙岗区2017年度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知

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17年度第二批次)》(附件一),现将校内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租申请条件

       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由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且单身家庭仅可配租一房(含单身公寓); 2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一房或两房。

 

二、配租房源

       本次面向事业单位的配租房源共398套:

1.龙美居:位于宝龙街道夏莲路(宝龙东片生活区东侧),共29套,其中单身公寓9套(建筑面积约38m2),一房20套(建筑面积约45-55m2);

2.呈祥花园(一期):位于圾雪岗大道佳兆业城市广场东侧,单身公寓123套(建筑面积约36 m2);

3.万科天誉花园二期:位于龙城街道龙岗大道与西埔西街交汇处,两房172套(建筑面积约57-61m2 );

4.荣德荣郡轩:位于横岗街道横岗地铁站北侧,一房24套(建筑面积约50m2);

5.星河银湖谷花园:位于圾田街道五和大道南与雅宝路交汇处,两房50套(建筑面积约57-64m2)。

 

 三、配租期限

       人才住房配租期限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及缴交方式

       租金标准分为基准租金和3年期基准租金。租金缴交方式为一年一付或一次性付清,一年一付的按基准租金计收,一次性付清的按三年期基准租金计收。各房源的基准租金请见附件二。

       (二)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入住人自行承担。各房源的基准租金请见附件三。

 

五、配租流程

       根据区住建局通知,配租简要流程为:申请受理——资格核查——信息公示——集中选房——合同签订——配置结果公示。

 

六、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的教职工填写《申请配租人员信息表》(附件四),连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有)以及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在512日前发送资料至chenyaping@cuhk.edu.cn

        

    注因配额限制,请有实际需求的教职工及时申请。申请成功与否及选房顺序等以龙岗区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联系人:陈亚萍,73262

 

附件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17年度第二批次)

附件二:龙岗区人才住房配租基准租金明细表

附件三:龙岗区人才住房物业服务信息表

附件四:申请配租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