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器及净水器采购项目(20170046)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截标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1点,因投标人数不满足我校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本项目的投标截至时间至2017年7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公告如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鉴于学校发展需要,将进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水器及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20170046
2.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开水器及净水器采购项目
3. 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二、项目介绍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开水器及净水器采购项目,包含94台商用步进式开水器(一期校园公共区域51台,思廷书院21台,学勤书院22台)及94台净水器(一期校园公共区域51台,思廷书院21台,学勤书院22台)。
开水器品牌要求为吉之美、凯美尔、泉升;净水器品牌要求为爱惠浦、3M、安吉尔。
项目备货及施工工期要求为20个自然日,保修期为1年。
三、合格投标方的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公司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为招标方要求品牌开水器及净水器的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投标产品代理商证明或经销商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招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邮件通知未中标单位及确认接受退款的账户信息,在信息确认后10日内,招标单位原账号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
(注意:在截标前,投标单位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人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账号:1101 4506 926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总行营业部
2. 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单位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五.3)索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邮件中写明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1. 投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行政楼421室财务处
2. 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
3.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 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 李老师
邮箱:tender@cuhk.edu.cn
六、投标文件组成
1. 按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书
两个单独密封袋包装,具体要求如下:
密封包装文件1:商务技术投标文件,1正2副,相应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本包装文件内不可包含报价相关信息。
密封包装文件2:报价文件,1正2副,相应电子版1份(光盘或U盘)
没有电子文档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做为废标处理。
2.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应采用Word和Excel等通用软件的文件格式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