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深圳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报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强度及期限
单个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二、支持领域
相关课题领域详情请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经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应为我校全职人员。
(二)如有合作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申报单位不超过1个。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
3.我校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
4.项目组前五位成员中至少三位为我校研究人员。
5.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一)限项申请规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
2.项目申请人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以下类型市级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自然科学基金、平台和载体专项、人才专项、创新创业专项、协同创新专项。
3.上年度获得基础研究学科布局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三)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要求的附件 (未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将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邮箱、手机号码于12月23日前发送至xuyaqing@cuhk.edu.cn 开户);
(二) 上传至系统的附件材料包括: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高层次人才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 申请人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4. 半数以上的项目组成员(须包括申请人)半年以上(截至2019年11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境外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提供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材料)。
5. 申请单位提供本项目相关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
6. 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7. 有企业参与的,应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8. 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如有需要请联系科研处。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请各位于12月31日之前将需要盖章的材料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将统一进行盖章。
六、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月2日17:30前网上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申请书,科研处将进行审核;
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位老师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将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一)申请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是指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七、联系方式
高 尚 84273269 kevingao@cuhk.edu.cn
徐雅青 23515209 xuyaqing@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