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次发布的专项将支持我国与德国、英国、加拿大、瑞典等12个国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申报指南及各个项目具体要求请参考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该合作项目为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和外方合作单位须分别向本国主管部门申报,单方申报无效;
2、申报时双方需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合作文件并上传系统,部分项目中方申报单位需提交外国合作伙伴递交给本国主管部门的英文版申请书(具体要求请参阅申报指南附件1);
3、中方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4、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2)待项目通过首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申报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及证件号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资助额度及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至3年,各合作项目拟支持项目数及额度请参考申报指南(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中方项目如有参与单位,参与单位需与我校签署合作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分工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需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研究负责人签名,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2、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和境外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3、因申请人需要单位授权后才能在系统填报项目,请大家申报项目前务必与科研处提前联系,以免耽误申报;
4、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各合作项目指南要求及形式审查规定(附件1)。
七、截止时间
1、申请人须于2018年5月11日前在线提交项目预申报书,纸质申请书制作和报送由科研处另行通知;
2、项目预申报书通过首轮评审后,申请人需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请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