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资助项目(以下简称NSFC-李国鼎基金会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该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为太阳能科技(申请代码为E06)。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 太阳能光热利用
(1)海水淡化与水处理净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能源系统 (4)传蓄热材料
2. 新一代太阳能电池
(1)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2)有机太阳能电池 (3)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 (4)铜铟锭硒(CIGS)及铜锌锡硫(CZTS)薄膜太阳电池
3. 太阳能光化学与光生化研究
(1)光电催化能质传输与转化 (2)光催化降解及能源转化 (3)微藻光合固碳及能源转化 (4)光合生物产氢
该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为太阳能科技(申请代码为E06)。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 太阳能光热利用
(1)海水淡化与水处理净化 (2)建筑节能 (3)绿色建筑能源系统 (4)传蓄热材料
2. 新一代太阳能电池
(1)钙钛矿太阳能电池 (2)有机太阳能电池 (3)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 (4)铜铟锭硒(CIGS)及铜锌锡硫(CZTS)薄膜太阳电池
3. 太阳能光化学与光生化研究
(1)光电催化能质传输与转化 (2)光催化降解及能源转化 (3)微藻光合固碳及能源转化 (4)光合生物产氢
二、资助期限及额度
项目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7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7项左右。
项目资助年限为3年,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17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为7项左右。
三、申报要求
(1)需两岸科学家联合申请,大陆科学家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台湾地区科学家作为合作者;
(2)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我校,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3)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4)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两岸科技发展,有利于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紧密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并体现优势互补。
(1)需两岸科学家联合申请,大陆科学家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台湾地区科学家作为合作者;
(2)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我校,且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3)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4)合作研究项目应有利于两岸科技发展,有利于增进两岸民众福祉,双方承担的研究任务应紧密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并体现优势互补。
四、主要流程
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1)大陆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两岸项目”,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进行填写。
(2)除了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以及对方合作者向李国鼎基金会提交的申请书副本。
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1)大陆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两岸项目”,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进行填写。
(2)除了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以及对方合作者向李国鼎基金会提交的申请书副本。
※未有ISIS申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2日前将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在线提交申请书,经科研处审核后双面打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并交至科研处。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在线提交申请书,经科研处审核后双面打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并交至科研处。
五、限项规定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该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的查重范围;
(2)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务必准确选择申请代码(E06),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该项目属合作研究项目,台湾地区合作者需同时向李国鼎基金会提交申请书,单方申报无效。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该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的查重范围;
(2)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务必准确选择申请代码(E06),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该项目属合作研究项目,台湾地区合作者需同时向李国鼎基金会提交申请书,单方申报无效。
六、时间节点
(1)填报:2018年5月21日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
(2)审核:2018年5月22日前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建议;
(3)提交:2018年5月23日前各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经审核的正式版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1)填报:2018年5月21日前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
(2)审核:2018年5月22日前科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修改建议;
(3)提交:2018年5月23日前各申请人向科研处提交经审核的正式版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联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