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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遴选公示

  • 2018.04.16
  • 新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规定,经对报名同学进行综合考核后,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规定,经对报名同学进行综合考核后,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17年4月16日—4月20日

二、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术交流处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道远楼418室

电话:0755-84273530

邮箱:oaloutbound@cuhk.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三、异议受理方式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