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根据龙岗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型,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关注以下项目(更多项目类型可查阅申报指南: http://203.91.36.116/company/#/ReportingGuidelines )
1、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按深圳市扶持金额50%、最高5000万元给予配套。
2、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按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其中: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最高300万元配套;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最高200万元配套;
(2)深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最高100万元配套。
3、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
按上级扶持资金的50%、最高3000万元配套,连续分三年平均拨付。
4、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按上级扶持金额50%、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5、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扶持
事后一次性资助,按建设单位投入的50%、最高300万元资助。
二、 申报条件
1、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
(1)已获立项的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中的“十大诺奖实验室”、“十大重大科技产业专项”、“十大‘双创’示范基地”、“十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基础研究机构”、“十大海外创新中心”。
(2)获得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即2016年1月1日后立项项目方可申请)且项目正常开展。
2、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1)配套项目于立项两年内提出申请(即2016年1月1日后立项项目方可申请);
(2)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3、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1)已获得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广东省及深圳市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中心等)认定,且上级立项文件或合同已下达,资金(或部分资金)已到位。
(2)配套项目于立项2年内方可提出申请(即2016年1月1日后立项项目)。
4、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扶持
(1)科研场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500万元以上(软件类300万元以上)。
(2)具备相应的科研实力,有研究经费、人员和制度保障,具有承担大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的能力。
(3)团队成员中,教授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学术带头人1名以上;能承担国家、省、市、区重大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的实验室主任1名;硕士以上学历的骨干科研人员2名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科研人员5名以上,并有足够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实验室主任不得兼任其他区重点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4)实验室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
三、 申报流程
1. 在线填报
(1)申请人首先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203.91.36.116/company)以手机号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用户名,依次选择“认证或加入企业”--“方式2 申请加入一个已有企业”--搜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申请加入”,填写验证信息(个人姓名),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能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详细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1)。
(2)上传附件材料(以下所有附件材料除特别标明原件外,只需提供PDF扫描版即可)
-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a.申请深圳市创新“十大行动计划”的申报材料;
b.深圳市认定项目的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c.拨款经费进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国家和省、市创新平台项目
a. 申请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的申请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国家或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
b.国家、省、市下达批准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c.拨款经费进账凭证(请联系财务处陈思捷索取);
d.近三年获得政府资助的证明材料(科研处需提供)。
- 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项目
a.重点实验室人员名单及相关人员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重点实验室人员职称、学历证书及单位缴纳员工社保(近半年)的证明材料;
c.依托单位配套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联系科研处开具);
d.实验室专职人员近3年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立项通知或合同);
e.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f.现有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不低于500万元(软件类的不低于300万元)的付款凭证 ;
g.实验室建设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生成正式版申报书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线提交后,系统后台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生成并下载正式版的带有水印编号的申报书。
(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在线申报
申请人将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的正式版申请书务必于规定时间发送至 jenniferli@cuhk.edu.cn ,科研处审核后将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申报、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
2.纸质材料
(1)申请书
a. 经系统审核通过后的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三份(黑白双面)
b. 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打印一式四份(黑白双面)。
(2)附件材料
申请人按照附件制作模板(附件2)自行制作附件word电子文档,完成后发送至 527295515@qq.com审核,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打印。
四、 截止时间
1、电子材料:
本年度实行分批次申报,首批申报请于2018年6月20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及按照附件制作模板(附件2)自行制作的附件电子文档。
2、纸质材料:
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于2018年6月22日前由申请人自行打印交至科研处。
五、 联系方式
高 尚,kevingao@cuhk.edu.cn, 73269
李洁琼,jenniferli@cuhk.edu.cn,15201
附件:附件1 详细操作流程
科研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