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龙英才”住房申请的通知
龙岗区“深龙英才”A、B、C、D类人才住房申请已开始受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房源
本批次供应房源分布在东城中心花园、荷谷美苑、呈祥花园一期、悦龙华府一期、嘉欣园、地铁锦上花园等6个项目,共198套住房。最终提供现场选房数量将结合申请数量再予确定。
(一)东城中心花园5套
该项目位于横岗街道龙岗大道与埔厦路交汇处,户型为两房(建筑面积约75㎡)。
(二)荷谷美苑2套
该项目位于宝龙街道宝荷大道与积谷田路交汇处,户型为三房(建筑面积约80㎡)。
(三)呈祥花园一期112套
该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佳兆业城市广场东侧,户型为三房(建筑面积约85㎡)。
(四)悦龙华府一期1套
该项目位于宝龙街道宝龙工业城清风大道与冬青路交汇处,户型为两房(建筑面积约87㎡)。
(五)嘉欣园15套
该项目位于龙城街道清辉路,其中两房10套(建筑面积约80-86㎡),“深龙英才”A、B、C类可申请;四房5套(建筑面积约125-133㎡),仅“深龙英才”A、B类可申请。
(六)地铁锦上花园63套
该项目位于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地铁三号线六约站东南侧,其中三房18套(建筑面积为88.91㎡),“深龙英才”A、B、C类可申请;小四房27套(建筑面积约127-129㎡),仅“深龙英才”A、B类可申请;大四房18套(建筑面积为143㎡),仅“深龙英才”A类可申请。
注:1.上述所有房源中嘉欣园及地铁锦上花园为精装房(带家私家电),其他为简装。
2.高级别人才自愿选择低级别标准住房的视同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低级别人才不可选择超出自身级别标准的住房。申请人及配偶如均为符合条件的深龙英才,可按照高层级的一方标准申请一套住房。
二、配租对象
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深龙英才”A、B、C、D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A类杰出人才的,要求本人家庭(深龙英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安居,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人为其他A类人才、B、C、D、E类人才的,要求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有子女的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
已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应当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满1年后申请“深龙英才”安居保障。
注:1.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2.未拥有商品住房指在申请受理之日在深圳市未拥有商品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商品住房。
三、选房规则
(一)选房顺序:按照“深龙英才”杰出人才、其他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依次选房。
(二)同层级人才选房顺序规则:原则上按照人才在龙岗缴纳社保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因政策无需在龙岗缴纳社保的深龙英才,创业类的按照其所创办企业在龙岗区注册时间确定选房顺序,非创业类的按照其在龙岗区单位入职时间确定选房顺序;上述时间相同的,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四、租金及物业服务管理费
(一)“深龙英才”A、B、C类人才配租住房,在享受面积内免收租金。免租金配租住房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配租住房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的,本人无需补交差额部分租金。高于规定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对于超出规定面积部分,本人需补交租金,租金标准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二)“深龙英才”D、E类人才配租住房,租金按照市场基准租金的30%计算。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部分的,按照人才住房基准租金价格计算。
(三)物业服务费按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该费用由入住人(或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六、重要提示
(一)符合条件的“深龙英才”A、B、C类人才可选择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两类安居保障不得同时享受。“深龙英才”已申请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核发自任期开始当月至租赁合同起算前一个月期间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将于起租当月予以停发。
(二)A、B、C类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时间与入住人才住房的时间应合并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0年。D、E类人才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三)A、B、C类人才层级提升的或D、E类人才层级提升至C类及以上人才层级的,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按照新的人才层级享受人才安居。已享受“深龙英才”住房的,在非层级提升的情况下,不可参与此次住房申请。
(四)合格申请人排序到位选房时,如无符合标准的住房可选的,不影响下一批次深龙英才人才住房申请。
(五)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相关政策如有变动,按最新规定执行。
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联系人:陈亚萍 0755-84273262 chenyaping@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