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NSFC-RGC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 资助领域
该项目由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
二、 资助年限与强度
资助年限为4年,起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资助强度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
三、申报人要求
(一)申请人应是我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聘任期应覆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二)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的负责人;
(三)受聘于我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1.基金委不接受正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申请本项目;
2. 正在承担内地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不得作为合作者。
(四)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科技人员可以作为内地或香港一方项目组成员申请本项目;
(五)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六)限项规定:
NSFC-RGC项目属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NSFC-RGC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四、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未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本人姓名、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开设账号)。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阅附件1。
(二)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对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港方提交研资局的申请简表副本。
※该项目为内地和香港申请人联合申报,需分别向NSFC和RGC提交申请,单方申报无效
(三)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23日前网上提交申请书,经科研处审核无误后申请人需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交至科研处(行政楼W406),逾期将不再报送。
联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