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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通知

  • 2017.09.18
  • 公告
关于申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专项拟通过推动两岸/两地开展实质性科技创新合作,共同促进两岸/两地科技创新资源互联互通,对两岸/两地协同攻关、解决共同关注的科技问题进行支持。本次专项分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两类进行申报。

    1、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支持的领域包括农业生态技术领域、生物医药技术领域及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领域。

 

   2、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科学、航空航天、海洋科学等涉及两地民生发展和前沿科技的合作领域。

 

二、申报要求

1、该专项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单个项目需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2、我校须与台湾或澳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与澳门或台湾地区的科研机构共同合作的研发项目;

3、申报时,我校与台湾或澳门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无效。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

  1、项目负责人应为1957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12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2)项目评审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申报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7921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资助额度及期限

1、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2017年拟支持项目任务数不超过20项。其中农业生态技术领域拟支持不超过5项,拟支持总经费300万元;生物医药技术领域、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领域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5个项目,拟支持总经费1500万元。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2、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2017年拟支持项目任务数不超过15项,总经费约1000万元人民币,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与台湾或澳门地区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签署后需将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2双方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执行年限等信息必须一致,就该项目已经与合作伙伴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3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和境外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4由于申请人需要单位管理员授权后才能在系统填报项目,因此请大家申报项目前务必与科研处提前联系,以免耽误申报

5、请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指南(附件1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七、截止时间

1、申请人须于20171020日前在线提交项目预申报书,纸质申请书报送由科研处统一处理。

2、项目预申报书通过首轮评审后,科研处会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请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

 

附件一:2017年度两岸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指南

附件二: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