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次发布的专项包含了“光电子与微电子器件及集成”、“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3个重点专项,各专项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参考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25_142406.htm
二、申报要求
1、各专项项目可下设课题,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下设课题数及参研合作单位数以各重点专项指南为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2、牵头单位须有1名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3、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
三、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5、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申请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网上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2)项目评审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未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 申报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本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地址、所持证件类别(中国大陆地区、中国港澳台地区、其他)发送至 kevingao@cuhk.edu.cn 创建账号。
五、资助额度及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2018-2022年),各专项拟支持项目数及额度请参考申报指南: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25_142406.htm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有参与单位,申请人须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分工内容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协议需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课题负责人签名,经双方单位盖章后扫描件上传系统附件;
2、受聘于我校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我校全职受聘人员须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我校非全职受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我校和境外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证明扫描件须上传系统附件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3、由于申请人需要单位管理员授权后才能在系统填报项目,因此请大家申报项目前务必与科研处提前联系,以免耽误申报;
4、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各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七、截止时间
1、预申报: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在线提交项目预申报书,经科研处审核后,申请人双面打印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
2、正式申报:待项目预申报书通过首轮评审后,科研处会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请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尚,84273269,kevingao@cuhk.edu.cn
李洁琼,23515201,jenniferli@cuhk.edu.cn